43-C-202塔顶气相余热利用项目钢结构框架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4

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就“43-C-202塔顶气相余热利用项目钢结构框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GD-3122-260512-0738)”进行国内公开询比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厂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43-C-202塔顶气相余热利用项目钢结构框架采购项目

2.询比项目说明:

(1)构316  数量:1套, 规格型号:构316(43-E-232绕管换热器钢结构框架):12*11*40.5m(长*宽*高);预估框架总重:250吨(主材包含H型钢、槽钢、角钢、钢板等型钢及连接件);\范围:原材料、预制加工和防腐等;详见框架图纸、设计说明和相关技术要求\GB 55001、GB 50153、SH/T 3603。

302管廊加高平台  数量:1套, 规格型号:302管廊加高平台(43单元302管廊平台加高钢结构框架及相应管架):12*9*8m(长*宽*高);预估框架总重:60吨(主材包含H型钢、槽钢、角钢、钢板等型钢及连接件);\范围:原材料、预制加工和防腐等;详见框架图纸、设计说明和相关技术要求\GB 55001、GB 50153、SH/T 3603。

(2)询比控制价:263.00万元(13%含税总价)

3.交货期:中标通知后35天内(不限于分批次交付)

二、参比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钢结构制造/钢结构加工 /金属结构制作、安装,或石油化工建筑工程钢结构安装。

2.参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参选人没有失信黑名单记录(以最高院失信被执行人系统发布信息为准),与询比人无诉讼纠纷。

3.参选单位应满足以下之一:中国钢结构协会颁发的一级《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证书》、住建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4.参选单位须覆盖有钢结构产品加工或石油化工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类别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障措施。

5.参选单位需提供2023年以来,不少于1000万的模块化钢结构加工与供货业绩或不低于3年的石油化工装置的维保或安装业绩。业绩佐证材料须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含标物规格、工况信息)、发票或技术协议等,业绩材料不得涂改、伪造,否则取消资格。

6.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05月19日(含当日)

2.报名方式:参比人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文件发送至邮箱xrshen@fhcpec.com.cn,报名文件包含: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2)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和商务联系人电话、邮箱;

(3)资质文件及相关业绩(业绩要提供相应合同扫描件)。

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成功参比人须与现场技术人员进行前期技术交流,需详细阅读比选项目说明,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供相关方案。技术交流后经比选人技术人员确认合格并签订技术协议书后,参比人方可参与后续比选,未进行报名和技术交流确认,未签订技术协议书的参比人不能参加比选。技术交流及技术协议签订时间暂定为报名截止后15天内完成。

3.报名完成后,参比文件将发送至参选人邮箱,获取图纸(特别声明:未进行登记报名的参选人,其递交的参选文件将被拒收。参选单位需要在福建能化阳光采购平台进行注册,http://nhygcg.fjshgx.com/  (福建能化阳光采购平台))

四、参比文件递交要求

1. 参比文件递交地点:线下递交。漳州市漳浦县杜浔镇杜昌路9号福海创办公楼三楼综合采购团队。收件人:沈学荣 18159613129  

2.递交截止时间: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待定

五、参比保证金

1.参比单位应缴纳参比保证金,保证金金额52000元整,参比单位应按照要求从参比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比选单位的账户,比选单位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古雷经济开发区支行

    帐??号:406574816628

    注明用途:43-C-202塔顶气相余热利用项目钢结构框架采购项目

    参比保证金有效期:90日历天。

注: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参比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参比保证金,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比人自行负责。参比保证金转入后,将相关凭证放在商务比选文件中。

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参比文件,比选单位可以视为不符合上面比选要求而予以拒绝;

3.比选结束退还比选保证金(无息),最迟不超过规定的比选有效期满后的60天。

   4.如有下列情况发生,将被没收参比保证金:

    (1)参比单位在参比有效期内撤回询比文件;

    (2)参比单位未能按接到中选通知书后规定的时间内签定合同。

六、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沈学荣 电话:18159613129 邮箱:xrshen@fhcpec.com.cn

纪检监察室电话:0596-6311774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古雷开发区纵四路西侧福化古雷运营中心

邮 编:363216

附件:

发包技术要求-钢结构-芳烃团队-芳烃团队43-C-202塔顶气相余热利用.docx

询比文件---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芳烃团队43-C-202塔顶气相余热利用项目钢结构框架采购项目.docx

                               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