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就“复印机租赁项目(项目编号:QGD-3120-251105-0359)”进行国内公开询比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
(1)A4/A3彩色数码复印机,预估数量32台,设备免月租、免押金、另扫描、传真均免费使用。
(2)租赁服务期内,中标人须免费提供除打印纸(复印纸)外的所有耗材及正常使用过程中损坏的设备零配件,例如:碳粉,硒鼓,感光鼓等。技术要求见附件。
2.采购内容:合同期限(两年)。
3.采购控制价(非必要项):216,300.00元(含税)。
二、参比人资格要求
1.参比人必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
2.参比人具备近3年内完成过规模32台或以上打印机租赁项目;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参比人没有失信黑名单记录(以最高院失信被执行人系统发布信息为准);
5.参比人与采购人无诉讼纠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比;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参比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 本项目采购文件请意向参比人自行下载,不收取费用,以采购公告或邀请函为准。
2.报名时间:公示之日起至2025年11 月25 日(共** 天)
3.报名方式:参比人线上报名,文件发到ybchen@fhcpec.com.cn,报名文件包含: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2)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3)资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四、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参比文件递交要求
1. 参比文件递交地点:线下递交。漳州市漳浦县杜浔镇杜昌路9号福海创办公楼三楼综合采购团队。
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1日14时0分(以采购公告为准)。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参比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采购人不予受理或拒收。
六、参比保证金
1.参比人应缴纳参比保证金,保证金金额4300元整,参比人应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从参比人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人的账户,采购人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古雷经济开发区支行
帐??号:4065 7481 6628
注明用途:复印机租赁项目参比保证金
参比有效期为参比文件接收截止期后 90 个日历天,参比保证金有效期与参比有效期一致。
注: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参比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参比保证金,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比人自行负责。参比保证金转入后,将相关凭证放在参比文件中。
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参比文件,采购人将视为不符合参比要求而予以拒绝;
3.询比结束后将原账户无息退还参比选保证金,最迟不超过本项目规定的参比有效期满后的20天。
4.如有下列情况发生,将被没收参比保证金:
(1)参比人在参比有效期内撤回参比文件;
(2)参比人未按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定合同。
七、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陈玉冰 电话:0596-6311839 邮箱:ybchen@fhcpec.com.cn
技术联系人:王锐涵 电话:13045960479
纪检监察室电话:0596-6311774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杜浔镇杜昌路9号
邮 编:363216
附件:
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25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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