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拟对本公司 聘请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上市税务服务中介机构发包 进行公开比选。为了“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引导参选人进行正确参选,特制定本规定文件。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承诺本次自主比选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税务师事务所;
2.参选人须具备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具备IPO税务服务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信誉;
3.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员、专业能力;
4.本项目负责人近3年未因违规执业受行政处罚;(若参选人存在故意隐瞒,经查实后视为无效比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6.不存在其他可能不适合承担本项目的情形。
二、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1.比选公示时间:2019年 11 月27日- 12月 6 日,公示期间请有意向参选人联系比选人进行交流澄清。
2.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 12 月 10 日15:00之前(以收到参选文件为准)。
三、本自主比选采用综合评标的评标办法,经综合评标后选择总分最高者作为中选单位。
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承诺本次自主比选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为了“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引导参选人进行正确参选,特制定本规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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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19年 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