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HC-PTXS20190916056)
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热电厂配备4×670t/h锅炉。机组燃煤产生的灰、渣、石子煤、石膏、石膏污泥、晒干场灰渣分别中间储存在灰库、渣仓、石子斗、石膏库、排泥斗、晒干场内,储存的灰、渣、石子煤、石膏、石膏污泥及晒干场灰渣需及时进行综合利用和清运,以保证机组安全和满足环保要求。为此,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对热电厂#1-4台锅炉的灰、渣、石子煤、石膏、石膏污泥及晒干场灰渣的开发利用、清运工作及运行维护进行外包招标作业,欢迎有真诚合作意向之一定资质承商竞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热电厂#1-4锅炉灰、渣、石子煤、石膏、石膏污泥及晒干场灰渣等的开发利用、清运作业及相应系统运行维护。
2、比选范围及内容:
(1)粉煤灰的利用及销售。按照4台炉满负荷计算,各类产品预估量:a.细灰约8.6万吨/年;b.粗灰约49万吨/年;c.渣约1.6万吨/年;d.石膏约17.3万吨/年;e. 1台锅炉每年约2500-3500吨石子煤;f.每天脱硫废水处理装置产生石膏污泥量约14吨;g.每月晒干场产生灰渣量约20吨。
(2)#1-4机组灰、渣、石子煤、石膏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
3、合同期限: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许非法分包、杜绝转包。
三、招揽综合开发利用承商的原则
1、优先考虑有独立设厂、可利用灰、渣、石膏生产某产品的承商(开发利用为重)。
2、有独立设厂的承商在竞标的同时需提供:
2.1设厂项目的计划方案及建设时程。
2.2设厂的相关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
2.3设厂规划及产品销售的详细计划。
3、承揽商在合同期内,任何时候均必须以保证机组的安全生产为首要任务,否则将严格按合同相关工程管理条款以及相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4、原则上热电厂产生的灰、渣、石子煤、石膏等副产品必须全部综合利用和销售,本司不提供常备储灰场。
5、承揽商车辆在装运、厂外堆放灰、渣、石膏等副产品过程中产生的环保污染等次生问题,需承揽商自行解决,与热电厂无关。
6、承揽商自行建设的厂外储灰场手续,需在本地环保局报备、合法合规,并提供相关的材料至热电厂备案。
四、参选保证金
1、参选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万元);
2、参选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汇达指定账户;
3、参选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参选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以款项到达时间为准),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项目的参选保证金;
4、参选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古雷经济开发区支行
帐 号:406574816628
注明用途:粉煤灰参选保证金
参选保证金有效期:90日历天。
注: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参选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参选保证金,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选人自行负责。
五、参选报名及比选文件获取
参选人请于2019年11月26日-2019年12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周六、日除外),在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企管部(办公地址:漳州市漳浦县杜浔镇杜昌路9号)登记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登记报名时需递交以下文件:
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六、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比选人收到参选文件的时间为准):2019年12月9日下午14时00分。
七、履约保证金
中选人需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向比选人提交500万元人民币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按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96-6311815 邮箱:zlchen@fhcpec.com.cn
纪检监察室电话:0596-6311774
联系地址:漳州市漳浦县杜浔镇杜昌路9号
邮 编:363216
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5日